执行局不执行找哪个上级管
当执行局不执行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寻求救济:
1.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如果执行局未按规定执行,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法院有权责令原法院执行或者直接由本院执行。
2. 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投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如果执行局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您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投诉,检察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并采取相应的法律监督措施。
您还可以向执行局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执行局的不作为行为。
纪检监察部门会进行查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4. 提出执行异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若对裁定不服,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5. 其他途径 :
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监督部门、人大常委会等投诉。
同时,也可以利用各级法院内设的信访网站、受理网站进行投诉,以寻求救济。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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